广漠之野

《简单的逻辑学》第一章

本书作者是美国著名逻辑学家、哲学教授麦克伦尼。逻辑学现在是哲学的一个分支,逻辑学的意义肯定是要把逻辑理清楚,把话说明白。这也说明哲学的用意也是要把事实讲清楚,把逻辑讲明白。

作者说,逻辑关注真理。逻辑关注我们如何可靠、持久把握客观事物的规律。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逻辑学是作为“工具“或者说“实践理性”来尽可能的接近真理。也可以说,对个人来说学习逻辑学,让人学会如何辨别真假,如何讲道理。

第一章只是思想准备,做了一些简单的科普。其中事实的客观存在有两种基本形式,事物和事件。事物就是“桌子”,事件是“猫跳到桌子上”。确认事实的存在,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证明”,如若不能才退而求其次,使用“间接证明”。

除了客观事实,还有主观事实。如果我认为自己头痛,这就是“主观事实”(我们日常常把它作为主观感受)。主观事实通常是自动呈现的,但是,由于人脑的自我纠错和理性化思维机制,人们甚至可能无法确认关于他们自身的事实(人的感受有时候会出错)。并且主观事实得以确认,主要是依据对当事人的完全信任(就是说难以证明或证伪,全靠对方一张嘴)。

观念,我们大脑中每个观念最终都源于对事物的描摹,而真实存在的事物却独立于观念之外,观念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苏格拉底可不这么认为,他认为理念(几乎等同观念)才是真实不变的,尤其现实中的艺术创作、文学表达,都是对理念的描摹。即使桌子板凳、雕塑,他也是认为人心灵里先有板凳、雕塑的理念,然后才开始对心灵里的理念在现实中进行描摹,从而制造出了桌子板凳和雕塑。那自然之物,比如猫呢,苏格拉底表现比较犹豫,还是有一点倾向于先有理念,不过可能是指神的理念)。

逻辑学立足于现实主义哲学,认为正确的观念忠实的反应其对象的客观秩序,错误的观念是对客观世界的歪曲表达。并且认为,观念的产生的根源只能是其对象在外部世界的际遇,观念的本源依旧是独立于人脑意识的客观事物(不过逻辑并非现实主义哲学专属,非现实主义哲学也讲逻辑,只是他们逻辑的起点或者部分环节诉诸于神秘主义,难以证明或证伪。不过作者好像对那些没有确定答案的东西,缺少耐心。还有一点很重要,只有立足客观现实,双方的逻辑才更容易达成共识,逻辑也是最广泛适用的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所以在有些地方,逻辑是手段,沟通和共识是目的)。

这里举的例子非常好,我们大脑中有一个特定的观念,我们称之为“猫”,其对应物是客观现实存在的猫。但是我大脑中另有一个观念“牛头马面”,他就没有对应的现实事物。它是“主观事实”,仅存在我们的大脑当中。

人类的认知有3部分组成:1、客观存在的事物;2、事物在大脑中的反应;3、我们为其创造的语言。首先存在猫,然后我们看见猫,产生了猫的观念,最后我们使用猫这个词汇来定义它。

作者说错误观念是对客观事物的偏离本源的错误反应。错误观念或许不能提供客观事物的真实情况,但却可以反映出产生错误观念人的精神状态,是麻痹大意的产物,是我们一厢情愿的假设结果。哈哈哈,作者的批评很尖锐嘛,这不是说别人脑子有问题。

在观念付诸语言的时候,作者说,语言要忠实的表达出客观事物本来的面貌,从而使我们的沟通具有坚实的事实基础。

有效沟通,最好能清楚的讲清楚背景信息,啰嗦也比漏掉强;说完整的句子;避免双重否定等;根据对象选择合适语言(如果是想让对方听懂的话,合适语言范畴是——不要对外行人使用行内语言;不要态度傲慢;不要故作高深。沟通的关键是理解。);不要把主观看法当作客观现实(客观命题的真假判断往往没有争议,但主观命题有。如果我想让某个主观命题被大家接受,我就必须为它做论证。)。

避免使用模糊和多义的语言。避免闪避式语言,尽量直抒胸臆。作者说,为了标新立异,青少年喜欢使用耸人听闻的语言。哈哈哈,爱发表爆论的都心智不成熟是吧。

所有的逻辑推理,所有的论证,目的只有一个,找出某个事物的真相。真相分为本体真相和逻辑真相。一个真命题的作用就是以语言为媒介,将大脑的观念(主观事实)与相应的事物的真实状态(客观事实)联结起来。决定命题真假的依据是现实情况,而逻辑真相是建立在本体真相的基础之上的。

撒谎是一个心理问题而非逻辑问题,当人们撒谎时,脑子里其实很清楚现实世界中的真相是什么,而表述时却有意地欺瞒篡改。

逻辑真相,反映的是命题内容与客观事实之间的关系是否符合。所以对真相本质的理解称为“符合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