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漠之野

《西南联大逻辑学通识课》第二章 part6

接下来,吴教授用现代逻辑学的知识对传统逻辑学的三大定律进行了重新审视。我们知道现代逻辑学重点强调事物和事物之间的逻辑关系。由于人类自然语言的模糊性影响了研究的精确性,现代逻辑学重新定义了一套现代逻辑学语言。这套语言类似今天的编程 语言。

关于是否逻辑学和哲学一样,越旧越好,吴教授展开了如下论证。

“哲学不一定新的好,过去的大哲学家有很多哲学上的原创能力,我不相信现在有太多人的原创能力能超过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休谟、康德。”

“哲学的原创观念固然不免受到修正,可是并不怎么急速,而技术性的东西则不不然。技术进步相比基本观念之进步急速。现在的印刷术与从前开始发明时比起来,不知道高多少倍,现在高速度的印刷机每小时可以印刷二十万份报纸。今天很多小学生会算的算术题,在古代要大数学家才能解决。”

“逻辑学亦然。逻辑的技术成分很多。因而传统教科书里的许多说法,按照现代逻辑学的眼光来看,是说不通的。所谓三大定律,尤其需要重新估量。”

吴教授认为哲学的价值,重点在理论的原创能力,在于率先完善哲学大厦的理论构建,并且大厦的修建、迭代、完善比较轻微和缓慢。而逻辑学作为工具理性,他的价值主要在于研究出来的成果和理论,并且其更新迭代极快。因此,按照吴教授观点,从学习效用来说,哲学并非越新越好,而逻辑学则越新越好。

逻辑上大体成立,我们很少有人研究数学的历史,都是直接看最新的数学教科书,因为过去的数学历史在现在很多看来有相当多不完善之处。而学习哲学多看传统书籍,是因为传统哲学的原创能力强,传统哲学的研究范围几乎覆盖到了现在人能想到的大部分情景和问题。或者说,现在人的生活方式相比古代还没大的改变,新的问题还没产生。不过,当传统哲学无法覆盖的范围和问题出现,还是需要后世哲学家补充。

现在逻辑学的范围包含:
(1)、语句联系论。例如,如果下雨,那么地面就会湿。在现代逻辑学里,它不管“雨”是什么、“地面”是什么,只把“下雨”定义为 命题 P,“地面湿”定义为 命题 Q。它唯一研究的,就是连接它们的控制流:if P : Q

(2)、函量论。例如,世界上存在着一些会飞的哺乳动物。在现代逻辑学里理解,存在一个对象 x,它既通过了“是哺乳动物”的函数检验,又通过了“会飞”的函数检验。即 哺乳动物(x)and 会飞(x)is true

(3)、集合论。例如,所有的海鸥都属于水鸟。海鸥这个集合中的所有元素,都落在了水鸟这个集合内部,即 海鸥 in 水鸟 is true。

看下来,现代逻辑学语言几乎就是标准的编程语言。

再看传统逻辑学的三大定律为:
(1)、同一律。A是A。事物只能是其事物本身。例如,苹果只能是苹果不是橘子。

(2)、矛盾律。A是B与A不是B,两者不能同时为真。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例如,一个人不能同时在纽约和洛杉矶。

(3)、排中律。A是B或A不是B。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例如,桌上有一盏灯,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

传统逻辑学三大定律是基于人类自然语言的语法约定,在现代逻辑学语言和编程语言里面它们是可以推论出来的上层语句,它们变得不再重要。

按照现代逻辑学标准来审视三大定律,三大定律里面充满了歧义,显得不够精确。比如同一律的,A 是A。

说“毛毛虫是毛毛虫”,是没有一句任何意义的废话。而说“毛毛虫是毛毛虫,又是蝴蝶”,简直又是滑天下之大稽。

让人联想到一句“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又是山”的俗语。这种说法也是接近感官感觉,很多人信以为真。但却不符合客观事实和事物逻辑。这是一种主观感受,或者说,看待一件事物,就像远远的模糊看到山一样,若隐若现。时儿看着像,时儿看着不像。但客观事实山还是山,只是自己对事物的了解有不同的过程而已。

现在逻辑学家认为,同一律只是自然语言的语意原则。这一原则告诉我们,在一个系统之内,同一文字或者符号在这一场合的不同点出现,必须有一固定的所指对象。

吴教授认为一切语言必须谨守这一原则。否则,便会发生歧义或者多义。这样的语言如果不是为了有意胡扯,便是用此语言者训练不够;不是训练不够,便是本来为了使言语产生丰富的意象,使人去猜,去得诗意。作者顺便说,“道可道,非常道”中的“道“也是如此。

道可道,第一个“道”的命名和第二个“道”的命名指向了不同的对象,这三个字为了语言的韵律美,的确牺牲了逻辑的清晰性。

不过人们大脑比较奇怪,有时候喜欢精确的定义,需要清晰的描述客观事实。但也同样喜欢“山在虚无缥缈间”此类的主观感受表达,甚至歧义、双关语和谐音梗,恰恰是语言艺术的来源,它产生了诗意和幽默。比如笑话和脱口秀中的谐音梗,他往往能激发人的快乐。

到这里,怎么少得批判黑格尔,批判黑格尔是逻辑学家的日常节目。

“所谓A是A又不是A,这是说夹杂话——用同一语言文字或者记号来命名同一事物之不同的发展或形态。人在少年时就说他是少年,到了老年就说他是老年而不说他是少年,你总不能说少年是少年又不是少年。(是的,黑格尔就是这么辩称的,认为他自己的说法体现了事物的动态发展规律,其实扯淡。)“

”无论年龄中有何内在法则,如果你愿意用语言来描述它,而且你又不愿意自愚(意思说黑格尔傻,骂得很脏了)而愚人(那就是坏喽),那么你总得条分缕析,是甲就说他是甲,是乙就说他是乙。无论怎么变,你的形容词命名当然也可以跟着不同,你最终不能否定少年是少年,中年是中年,老年是老年,而在三者都是“A是A”不同的三个例子。“

”可见同一律没有任何否认变之可能。当然,他也没有承认变之可能。因为承认变之可能或者否认变之可能,这是形而上学份内之事,与逻辑无关。如果像“A是A又不是A”这样的话可以说,那么势必语言失效。例如,我们说“柏拉图是个人又不是个人”(其实作者想说 黑格尔是个人又不是个人 )。这话多别扭。”

然后继续对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著名的一句命题进行了解析——“你不能把你的脚浸入同一的河水中两次,因为,当你第二次浸入脚时,河水中的水已是不同的水。”

Emm,作者论证了半天。

其实用编程语言(也是一种逻辑学语言形式)的角度,一下子就清晰了。变量名称 “河流” 指向了这片物理空间区域。至于这片区域里装什么,不影响变量命名本身。即使把河流里的水全部抽干,全部换成牛奶,他的变量命名“河流”也不受到改变。命名只对指向地址负责。

这是由于人类的自然语言是个几百万年来迭代出来的古老语言,后续的使用者要考虑到向前的兼容性,很多命名和用法不能轻易改变,一旦改变命名的用法过去的文献和资料瞬间就变得模糊和难以理解(从我们现在读文言文难读即可知道)。而考虑向前兼容,那么就会产生更多的功能分叉,比如命名的规范就不统一。命名有时候是根据指向的空间地址,比如河流,是指此装满水的物理空间。命名有时候指向对象的性质,比如,人——人是理性的动物。这里是根据性质来命名。自然语言中一会根据指向地址,一会根据指向对象的性质,导致人们傻傻分不清楚,到底什么决定了命名。比如,原来的河水流走了,现在它还能称为和过去同一个条河吗?

现代逻辑学和编程语言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统一规定命名是指向地址而非对象性质,瞬间解决了这个问题。

正是过去人们由于人类自然语言的模糊性,产生了较多歧义。才有像赫拉克利特一样的哲学家们用一个个命题,揭露了人类自然语言的模糊,引起了人们对语言的重新认识和思考。从苏格拉底对定义的追问,到亚里士多德对定义的划分和发明汇总逻辑学工具,一直到后续的一代代的哲学家、逻辑学家的精确思考和划分,产生了现代逻辑学。它让人们的语言更规范和具有效率,也让人们认识到人类智力的边界,在一次次触碰人类智力边界的过程中也拓展了人类的智力的边界。

吴教授说,古代逻辑学家将形而上学的观念、知识论的观念、语意学的观念以及纯逻辑概念分不清楚,而且语言的表达能力不如今人,语法、语意、和语用三大语言因此尚未辨析明白。

接下来拆析了“矛盾律”。

“矛盾律与事物矛盾更不想干。事物只有相反,根本没有所谓逻辑矛盾。逻辑对于经验事物既不肯定又不否定,那么经验事物何有逻辑矛盾?“

”逻辑矛盾必须满足二个条件,一是相互穷尽,二是互相排斥。事物界没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所以事物界没有逻辑矛盾可言。事物界充其量只有相反,如生与死、善与恶。。。”

善与恶互相之间不穷尽,因为还存在不善也不恶的灰色地带,这个我们了解。但是,生与死在我们的直觉判断当中,它是穷尽且互斥的。

不过,如果:生与死是矛盾的“命题成立,必须前面加一个前提——这个事物本身是存在生命的,比如人。不能说一块石头生或者死是有矛盾的。但矛盾律作为底层定律,默认没有任何前提,所以生于死是矛盾的不能成立。

吴教授最后从现代逻辑学标准,对矛盾律重新下了定义——矛盾律告诉我们,我们不可承认两个互相矛盾的表示,即A与非A二者可以同时为真。既然说是“表示”,那么矛盾律所涉及的当然是“语法”规律,而不是事物规律。

最后说到排中律。

”所谓排中律并不排斥事物之中,排中律不是事物律,因而不排斥事物有中间情形。在一系列事物之中,它并不是说只有阴与阳,而没有中性。“

”排中律也可以看作语意原则。指与所指之间必须有指定。一个文字或者符号,要么指谓x,要么不指谓x,不可以既指谓又不指谓。“

最后总结道,三大定律不是思想律,这个理由可以从我们从前所说逻辑何以不是思想之学的理由推论出来(前面论证过,逻辑不关心思想,只关乎推论是否有效)。这三大定律是语意和语法的最低限度必要条件。违反了这些条件,就无语言意谓可言,或者得出互相矛盾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