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第二卷 part_1
第一卷只能算开胃小菜,几个站队不正义的反派,辩论水平稍差。传统世俗正义派——克法洛斯逻辑不够完美,“欠债还钱,诚实守信”的正义定义,无法经受住这些正义手段是为谁服务的拷问。当欠了朋友一把斧头,需要偿还,但朋友疯了,朋友准备拿着这把斧头去伤害自己或者他人的时候,是否应该偿还。克无法回应。克应该反问苏格拉底,是否应该偿还?并且这种基于个人的正义的行为但可能伤害他人利益,造成更大的不正义,他怎样看待,应该怎样取舍?
他的儿子玻勒马霍斯坚持“欠债还钱,诚实守信”的定义。并且认为不应该把斧子还给朋友,正义是为了的友善。他完善了正义的目的,正义目的是对朋友善,对敌人恶。但关于谁是朋友,谁是敌人?玻无法给出好的答案,甚至人经常误判了朋友和敌人。虽然玻的逻辑不严密,但是苏的反驳逻辑也不够严密,充满诡辩技巧,玻踩坑认输。这场辩论是一场辩论技巧的胜负,而非逻辑的胜负。经过辩论后苏提出“伤害朋友或任何人都不是正义的功能”。但玻没有继续深问,什么是正义。
色拉叙马霍斯有点水平,立论严密有力。给出定义——“正义是强者的利益。”
并且论证比较严密:
1、政府是每一城邦的统治者。
2、谁强谁统治。
3、统治者都制定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平民政府制定民主法律,独裁政府制定独裁法律
4、他们制定了法律并且明确告知大家:凡是对政府有利的对百姓就是正义的。谁不遵守,不但违法,并且不正义。
综上所属,在任何国家,所谓正义就是当时政府的利益。不管在什么地方,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
苏格拉底反驳其中的强者制定法律的时候,也会犯错误,制定对自己不利的法律,从而导致伤害强者自己的利益,所以正义不是强者的利益。这点逻辑小瑕疵,有人帮色找补提出——“正义是强者的意志”,强者的意志往往代表强者的利益。色竟然不同意,坚持认为正义是强者的利益,并且辩论技巧也差。苏格拉底从医术、舵手等类比,把技艺拆解为,技艺本身——为服务对象的利益之术,如为病人看好病,和附加之上的赚钱之术——赚取报酬。用它来类比骑马术、牧羊术、最后到统治术。认为统治术本身就是为了服务对象利益的,为被管理人提供服务的,而现实社会之中往往在这上附加了赚钱之术而已。并且提出哲学王思想,好人为了避免自己不受到不正义之人的惩罚,从而参政议政,并且只使用统治术本身。
苏格拉底把技艺分为两部分没问题,但没有解决,哪个是手段,哪个是目的?技艺本身是手段还是目的,附加之术是手段还是目的。还是没有明确的回答,统治者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技艺本身,还是为了附加之术?
关于色提出的“不正义比正义的人聪明”,苏反驳的不够有力,也只是辩论技巧的胜利。
色提出的”不正义比正义强大有力”,苏反驳的逻辑相对严密,即使不正义的团伙——一群盗贼,也需要内部的一点点正义来维持,才能让他们做成事。不过这里又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这群盗贼因为“正义”从而团结起来,做成事了,去盗抢。那这个“正义”在这里扮演了什么角色?这里反而引发出更深的问题,不正义的目的往往是通过正义的手段来完成的。正义不正义的关系并不是简单对立,往往是彼此掺杂。比如:用正义的手段,来实现不正义的目的,那正义的手段还算正义吗?用不正义的手段,来实现正义的目的,那正义的目的还是正义吗?这里没有苏和色都没有深入展开讨论。
色的下一个论点——“不正义比正义的人过得好”,苏从眼睛和耳朵的功能类比,认为特有的有利功能是事物的本身德行,德行是支持事物功能最底层要素,没有德行事物就不具备最基本的功能。类比正义是心灵的德行,没有正义,人缺少功能(管理、指挥、计划等),从而推论出正义的人过得好,不正义的人过得坏。这里论证逻辑性还可以,但却少补充论据。当然苏格拉底当时科技不发达,如果他生活在现在可以补充生物学、进化心理学等论据,同理心——镜像神经元存在在每一个社群动物(包括人类)的大脑里,正义是刻在基因里,并且正义和正义的事情会让人感到幸福,不正义和不正义的事情让人感到痛苦。
孟子提出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耻之心,人皆有之。”强调了人与生俱来的道德情感。并且通过举例——一个陌生小孩子将要掉到井里,人会本能的同情可怜,并且去施救。虽然是通过经验论证,缺少严密的逻辑推导,但恰恰符合现代科学事实。
所以第一章还是没有解决问题,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不会这么糊弄过去,他们敢于直面真正的挑战,第二章才是真正的犀利诘问开始。
格劳孔对色拉叙马霍斯辩论技巧太差,认输太快,非常不满意。同样也说明刚才苏格拉底的辩论逻辑不够严密,并没有说服格劳孔。所以他要亲自作为反方来反对“正义比不正义好”。
格:“你光这么想,却没这么做。你同意不同意:有那么一种善,我们乐意要它,只是要它本身,而不是要它的后果。比如像欢乐和无害的娱乐,它们并没有什么后果,不过快乐而已”
苏:“不错,看来是有这种事情的”
格:“另外还有一种善,我们之所以爱它既为了它的本身,又为了它的后果。比如明白事理,视力好,身体健康。我认为,我们欢迎这些东西,是为了这两个方面”
苏:“是的”
格:“你见过第三种善没有?例如体育锻炼啦,害了病要求医,因此就有医术啦,总的说,就是赚钱之术,都属于这一类。说起来这些事可算是苦事,但是有利可得,我们爱它们并不是为了它们本身,而是为了报酬和其他种种随之而来的利益。”
苏:“啊!是的,是有第三种,可那又怎么样呢?”
苏明显很惊讶。
格:“你看正义属于第几种?” 苏:“依我看正义属于最好的一种。一个人要想快乐,就得爱它——既因为它本身,又因为它的后果。”
这里的格的问题非常有趣,直接点出了正义来源是什么。人为什么爱正义。正义是本身就好,还是正义的结果好,大家追求正义是为了追求正义本身的好,让人快乐。还是追求正义结果的好,结果的好让人快乐。
这里有引申出中国千百年来著名的争议:
一种是,“人之初,性本善。”,就是上面孟子的学说观点。
另一种是,“人之初,性本利。”这是国内是韩非子的的学术观点。韩非子也从先天本能说起,“鳣似蛇,蚕似蠋。人见蛇则惊骇,见蠋则毛起。然而妇人拾蚕,渔者握鳣,利之所在,则忘其所恶,皆为贲育。”鳝鱼长得和蛇一样,蚕长得像毛毛虫一样。人看见蛇就大惊害怕,看见毛毛虫吓得汗毛竖立。但是妇女用手抓蚕,渔夫用徒手抓鳝鱼。只要利益所在,人人都忘记厌恶,都是勇猛的武士。性本利也往往被解释成性本恶,因为人先天追逐利益就被认为是邪恶。
想不到古希腊也有这种争论,不过古希腊好像不在乎人本来的样子是什么,更在乎正义本来的样子是什么,人为什么爱正义。
并且“性本善”对应格提出的第一种善,正义本身就好,是人先天本能,违背先天本能让人痛苦。“性本利”对应格提出第三种,正义结果的好,大家追求正义是为了正义的结果,一方面有,追求直接的结果,追求正义能获得基本物质基础,维持人身需求。还能获得情感基础,维持家庭、获得朋友,或者获取更大抽象的物质基础——获得财富、权力、获得名声。另一方面正义的结果还包括,正义的环境——一个大家都讲正义的社会环境,毕竟谁也不愿意生活在一个弱肉强食,到处抢劫杀人的环境下,谁也不确定自己会不会成为受害者。
苏格拉底认为,正义属于第二种,他本身就好,然后结果又好。
格:“一般人可不是这样想的,他们认为正义是一件苦事。他们拼命去干,图的是他的名和利。至于正义本身,人们是害怕的,是想尽量回避的。”
但格试图剥离正义的本身好,重点体现正义工具性的部分。这样就论证了,正义的工具性。既然正义的目的是结果的好,更好的生活,简化一点就是名和利,正义只是手段。那只要也能达到结果好,正义是否就可以抛弃?
苏:”我也知道一般人是这样想的。色拉叙马霍斯正是把这些都看透了,所以才干脆贬低正义而赞颂不正义的。但是我恨自己太愚蠢,想学他学不起来“
苏格拉底的自嘲来的突然。
格:“我觉得色拉叙马霍斯是被你弄的晕头转向了,就像一条蛇被迷住似的,他对你屈服的太快了。但是我对你提出的正义与不正义的论证还要表示不满意。我想知道正义是什么,什么是不正义。它们在心里各产生什么样的力量。至于正义和不正义的后果,暂且不管它。我打算把色拉叙马霍斯的论证复述一遍。第一,我先说一遍人认为的正义本质和起源。第二,我再说所有把正义付诸行动的人,都不是心甘情愿的,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第三,我说他们这样看待正义有几分道理的,因为从他们的谈话听起来,好像不正义之人日子过得比正义的人要好得多。苏格拉底啊,你别误解,须知这些并不是我的想法,但是我满耳朵听到的都是这些议论,色拉叙马霍斯也好,其他各色各样的人也好,都是众口一词,这真叫我为难。相反我却从来没听过有人像样地为正义说句好话,证明正义比不正义好,能让我满意的。我真想听到呢!看来唯一的希望之好寄托在你身上了。因此我要尽力赞美不正义的生活。用这个办法让你看看我的样子,你去赞扬正义,批评不正义。你是不是同意这样做?”
苏:“没有什么使我更高兴的了,还有什么题目是一个有头脑的人高兴去讲了又讲,听了又听呢?”
格在这里有趣,他把色拉叙马霍斯比喻成被控制住的蛇,看来当时古希腊街头就有印度吹笛控制蛇的表演了。色辩论水平太差,格都看不下去了,但是书里给他标注却是希腊哲学诡辩家,是不是揶揄。格提出三个论点,分别是:
1、人之初,性本利。
2、正义是被迫的,不快乐。
3、不正义人比正义过得好。
接下来格的表述更有趣了,他说不是自己的想法,看来他具有孟子所言,羞耻之心,他就是正义在每个人心中的最好例证。明明心目中有对正义的期盼,但他的耳朵里听到的言论,充斥着不正义的好,甚至他的眼睛里看到的景象,也有很多不正义的好。所以他产生迷茫。他内心是期盼听到正义的好,来暗合他内心的声音。但他自己无法通过逻辑推导和经验验证,希望苏格拉底来给他提供帮助。并且他作为辩论的反方,以待苏格拉底的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