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第三卷 part_11
苏格拉底他们在讨论体育教育,不过苏格拉底的体育锻炼范围显然要广,不只是身体锻炼,还包括对心灵的锻炼。他认为有了好的心灵就能使天赋的体质达到最好。因此,医生关乎身体健康,法官关乎心灵健康。接下来他重点讲了这两个职业。
格:我们在城邦里要不要好的医生?是不是好的医生应当是医治过特别多病人的,有天赋健全的和也有不健全的?同样,最好的法官是否应该是同各色各样品格的人都打过交道的?
苏:无疑我们需要好的医生和法官。但是你知道我所谓的“好”是什么意思吗?
刚才苏格拉底可是说,医生和法官除了被老百姓需要,被受过“自由人类”教育的人们也需要是城邦丑恶的标志。现在怎么又需要了,看来这是专门给老百姓准备的服务。
苏:医生假如从小就学医,对各色各样的病人都有接触,对各种疾病还有过切身的体验(如果他们自己的体质也不好的话),那么这样的医生确实极有可能成为好医生。因为我想,他们并不是以身体医治身体,如果是以身体医治身体,我们就不应该让他们的身体有病或者继续有病。他们是用心灵医治身体,如果心灵原来坏或者变坏了,他们就不可能很好的医病了。
格:你说的对。
这里的推导有趣,医生接触多的病人种类足够多,甚至自己也得过病,积攒了更多知识和体验更有可能成为好医生。
但苏格拉底接下来的推导有趣了。他认为医生并不是以自己的身体医疗病患,如果是的话,身体残缺的医生就无法医疗病患。现在残缺身体的医生可以医疗病患,可以推导出医生不是以自己的身体医疗病患的。因此,他推导出的结论是——医生是以心灵医治病患。
这个推导有点粗糙,简单把治疗手段局限在身体和心灵两部分,排除掉了身体,所以得出就是心灵。苏格拉底的定义的心灵部分范围太广,人除了客观的身体之外,所有的记忆,知识,经验,技艺、文化、道德都属于心灵范围。他对心灵的定义太过于灵活,任意伸缩。然后他推导出医生如果心灵变坏了,他们就不可能很好的医病了。那医生的记忆、知识、经验、技艺,变坏了不能很好的治病,还是道德变坏了不能很好的治病。或者说任一变坏了都不能很好的治病。
再让我们回溯第一章,苏格拉底把医生的医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为服务对象服务的技艺本身,二部分是医生利用技艺给自己谋利的技艺。纯粹的医术或者说医学知识为服务对象谋利的,而医生除了掌握纯粹的医术(医学知识)之外还掌握了为自己谋利的技艺。逻辑通畅,没有问题。按照苏格拉底刚才的把人简单的身体和心灵的二元对立,技艺本身和谋利之术,全都属于心灵的。他在第一章定义的好医生专注第一部分的技艺本身,为服务对象服务,而不使用第二种技艺。他认为不好的医生、不好的统治者,都是专注于第二种技艺。因此第一章的好医生技艺和道德是分开的,好医生是技艺好、道德好的医生,技艺好、道德不好的不能称之为好医生。而现在第三章却把他们混为一谈,未加以详细区分。
苏:至于法官,我的朋友,那是以心治心。心灵绝不可以从小就与坏的心灵厮混在一起,更不可犯罪作恶去获得第一手经验,以便判案时可以很快地推测犯罪的过程,好像医生诊断病人一样。相反,如果要做法官的人心灵确实美好公正,判决正确,那么他们的心灵年轻时起就应该对于坏人坏事毫不沾边,毫无往返。不过这样一来,好人在年轻时便显得比较天真,容易受骗,因为他们心里没有坏人心里的那种原型。
格:我们的确有此体验。
所以苏格拉底这里认为法官的判决方法不是一个技艺,而是纯粹的道德判断。在公元前400年的古希腊法条可能简单,需要法官背诵下来法条可能不多,判决的技艺本身重要性不大,最大的挑战在于能公正执法。但是在现代社会,法律法条已经数不胜数,甚至刑事和民事等都严格区分。苏格拉底认为人的道德特别脆弱,只要和坏人坏事沾边,这里的沾边是指听到和看到坏人坏事,人的道德就会变坏。这个可能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接触太多坏人坏事影响人的潜意识。他再一次强调了道德的脆弱性,或者说理性的脆弱性,理性引导情感,节制欲望的脆弱性。
苏:正因为这样,所以一个好的法官一定不是年轻人,而是年纪大的人。他们是多年以后年龄大了学习了才知道不正义是怎么回事的。他们懂得不正义,并不是把它作为自己心灵里的东西来认识的,而是经过长久观察,学会把它当作别人心灵里的别人的东西来认识的,是仅仅通过知识,而不是通过本人的体验认识清楚不正义是多么大的一个邪恶。
格:这样的法官将被认为是一个最高贵的法官。
苏格拉底这里的论证有点牵强,为何年龄大了通过知识学习不正义是什么样子,道德就不会受到污染呢。当然他如果说儿童、年轻人的道德更容易被污染,年龄大了人的思维固化,不容易被污染,也有一定的证据支撑。接下来他说的,这位法官的把不正义当作别人的心灵里的别人的东西来观察,这个缺少论证。如果按照苏格拉底前文的逻辑,人的身体和心灵二元对立,那么人的一项事物不是自己身体的就是自己心灵的,所以不正义的邪恶形态,肯定是自己心灵里的。
苏:并且这是一个好的法官,因为有好心灵的人才能是“好的“。那种敏于怀疑的狡诈之徒,以及那种自己干过许多坏事的人,和那种认为自己手段高明瞒得过人的人,当他和自己同类打交道时,他注释着自己心灵里的原型,便显得聪明能干。但是当他和好人或老一辈的人相处时,他便显得愚笨了,因为不应当怀疑的他也怀疑。见了好人,他也不认识,因为他自己心里没有好的原型。可是,因为他碰到的坏人比好人多得多,所以无论他自己还是别人都觉得他似乎是一个聪明人而不是一个笨蛋。
格:的确是这样。
苏:因此,好而明察的理想法官绝不是这后一种人,而是前一种人。因为邪恶绝不能理解德行和邪恶本身,但天赋的德行通过教育后最终能理解邪恶和德行本身。因此据我看来,不是那种坏人,而是这种好人,才能做一个明察的法官。
这里的法官和现在社会的法官稍有不同,他这里的法官不是根据法庭规则,双方提交证据,然后依据法条来宣判,而是识别谁在说谎,甚至识别出好人和坏人。
他论证法官必须有好心灵的人来胜任的理由如下:
1、坏心灵的法官能识别坏人,但无法识别好人。
2、好心灵的法官能识别坏人,同时也能识别好人。
这个论证过程显然充满逻辑瑕疵。识别一个人是否是好人,是需要品德还是知识、经验、逻辑、技艺。显然是后者,如果根据好人的品德直觉的判断原被告谁是好人坏人,不知道要制造多少冤假错案。而应该是根据证据、证词,经验、逻辑、技艺还原事实,然后依据法律来宣判。
苏:那么,你要不要在城邦里把我们所说过的医疗之术以及司法之术制定为法律呢?这两种法律都对那些天赋健全的公民的身体和心灵抱有好意;而对那些身体不健全的,城邦就让其死去;哪些心灵天赋邪恶且又不可救药的人,城邦就毫不姑息处之一死。
格:这样做已被证明对被处理个人和城邦都是最好的。
好邪恶的法律,堪比纳粹的种族淘汰政策。身体不健全的城邦有何权利要求其去死去(不予以治疗)。苏格拉底塑造的城邦越来越像畜牧场,里面的居民简直是任人宰割的牛羊,和牧场主畜栏里的牛羊没有区别。里面的居民毫无基本人权,甚至基本的生命权都无法保证,生命随时都会被医生处置以淘汰,只因其身体天赋不好;或者被法官判处予死刑,只因法官感觉他不是个好人。如此邪恶的城邦,简直是一个魔窟,何谈正义的城邦。
城邦的统治者不是苏格拉底一开始言说的“哲学王”,而是色拉叙马霍斯论述的“牧羊人统治者”,把居民当作牛羊一样对待,只让其生产工作,只为了统治者利益和意志,就像牧羊人对牛羊一样,只让牛羊生产羊毛和宰割获取其肉和皮。
或者说,苏格拉底的“哲学王”一开始就是丑恶的统治者。一个只考虑“目的好”,而不考虑“手段好”的城邦构想计划,在逻辑上天然就存在缺陷和漏洞,极易滑向罪恶的深渊。而真正正义的城邦首先在逻辑上不应该存在严重缺陷。这种逻辑的谬误,不是道德的败坏,恰恰是理性的匮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