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漠之野

《理想国》第二卷 part_2

格劳孔开始针对上文提到的三个论点逐一展开,这三点诘问是本书最强力的诘问,也是最具有现实意义的诘问,直接把苏格拉底干懵逼了。

格:“好极了,那就先听我来谈,刚才提出的第一点——正义的本质和起源。人们说:做不正义的事有利,遭受不正义是害。遭受不正义所得的害超过干不正义所得的利。所以人们在彼此交往中既尝过干不正义的甜头,又尝到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两种味道都尝过之后,那些不能专尝甜头不吃苦头的人,觉得最好大家成立契约——既不要得不正义之利,也不要吃不正义之亏。打这个时候起,他们中间才开始制定法律契约。他们把守法践约叫合法的、正义的。这就是正义的本质和起源。

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中,所谓最好,就是干了坏事而不受罚;所谓最坏,就是受了罪而无法报复。人们说,既然正义是两者之折中,它之为大家所接受和赞成,就不是它本身真正善,而是这些人没有力量去干不正义,任何一个真正有力量作恶的人,绝不会愿意和别人定什么契约,答应既不害人,也不受害,除非他疯了。因此,苏格拉底啊,他们说,正义的本质和起源就是这样。”

格首先阐述了正义的起源。人首先是趋利避害的,因为人不愿意遭受不正义的害,比如被盗窃,被抢劫,所以共同成立契约,惩罚那些不正义的事和人。但格的观点更炸裂,他说人还有天生想占有他人财物的冲动,一开始人都不正义占有过他人财物,也被他人非正义占有过财物。占有他人财物的时候心里是甜的,被他人占有财物心里是苦的。更炸裂的来了,格认为是那些不能沾到他人便宜,吃亏的人才号召大家成立契约。那些身体强壮,力量强大的人,在随意占有他人财物的这种规则中,是占便宜的,他们不希望达成“正义契约”。

引入一个理论案例,如果2个力量相等的人,可以互相任意侵占他人财物,都可以在对方不经意的时候偷对方的财物——进行“自由掠夺”。人偷到对方财物,假如心理满足是1,但是被盗窃同等财物,心理损失却是2。这就是损失厌恶心理模型,人得到2块钱的快乐体验等于人损失1块钱的悲伤体验。所以即使根据数学和心理模型,也能推断出来,他们互相偷来偷去过后,对他们两个来说,虽然财物都没有变少,但是都经历了“悲伤”的心理痛苦,更不幸福了,最终双方心理体验是负面的。所以他们两个人是有发起契约的动机,互不偷窃契约也是对双方都有利的。这种普遍的不幸福感,推动大家放弃“自由掠夺”,转而寻求建立“互不侵犯”契约。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假如正义是契约而成,那力量大于常人2倍的个体,他就可以在“自由掠夺”规则中占有更多财物和保持心理体验为正向。所以假如正义源于契约成立,对于强者——任何一个真正有力量作恶的人,正义的契约必然没有约束力。所以格推导出,他们绝不会愿意和别人定什么契约,答应既不害人,也不受害,除非他疯了。

现实世界中是否存在力量大于他人2倍的个体?假如正义的本质是契约成立,是否核心规则是限制个体的“力量”不能超越群体的中位数。当然人还有与生俱来的同理心,正义本身的善,同样具有强大的力量。这点苏格拉底也认同,不过苏认为正义是两者的综合,只是简单的相加吗,还是一票否决。如果是简单相加,那两者的比例如何?假如正义是人内心力量的拉扯,假如比例可以确定为50%,那同理心和逐利心的拉扯,只需要力量大于个体的4倍,在人的内心中,不正义即可战胜正义 。不过从乐观的角度来看,在”损失厌恶“心理模型影响下,在个体力量相对均衡的社会中,必然会达成”互不侵犯“契约。所以即使不去纠结与,难以验证的与生俱来同理心,是否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只需设计相对合理的规则,限制个体的力量(使其不超出中位数力量的2倍),就有望形成“正义社会”。

所以虽然苏格拉底来论述正义是两者的善——本身的好,和结果的好。但肯定不认为是两者简单相加,必然是内心的同理心一票否决制。因为如果一旦两者是简单相加,必然有一个值会让不正义战胜正义。所以正义本身就好,是主要的,正义结果的好,是辅助,且是可得或者偶尔不可得。

可能正是“正义的来源”观点不同,导致不同文化有相当的分歧。善和恶是相对立的,不可调和,不能认可“性善论”的同时,认可“性恶论”。当然后续有不同思想学者提出,一定兼容并包的思想体系。但苏格拉底直接提出 正义本身就好,正义的结果同时也好。在认可“性善论”的同时,也认可引入利益取舍。在追求“发乎本心”的同时,也会更考虑规则制定。

接下来格劳孔展开第二点。

格:“那些作正义事的人,并不是出于心甘情愿,而仅事因为没有本事作恶。假定我们这样假设:眼前有两个人,一个正义,一个不正义,我们给他们各自随心所欲做事情的权力,然后冷眼旁观,看看各人的欲望把他们引到哪里去?我们当场就能发现,正义的人也在那里干不正义的事。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人都是在法律的强迫之下,才走到正义这条路上来的。”

这里格假定人没有同理之心,和只有逐利避害之心的前提下,人的欲望会引导人做不正义的事。当然格说正义的人也去不正义的事,这个论点不够充分,因为正义之人本身拒绝做不正义之事,就能获得正向心理体验。 有趣的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谚语在西方也有,还是译者自己翻译的。同时格的话并没有结束,一口气展开了三个论点,篇幅过长,逻辑严密,这不太符合正常人口述行为。所以基本上可以推定,这种对话体不是完整的记录现实对话,柏拉图有艺术加工、精心设计这种对话的可能性,目的可能为了阐述其哲学思想。但是如果是精心设计的,他对其中的对话人物的表情,语气的设计,甚至对话节奏和论点论据设计,尤其各处埋下的逻辑破绽,浑然天成,毫无斧凿之痕迹。所以他不但是哲学家,还是一位出色的戏剧家,马上来见识他的戏剧威力。

格:“我所讲的随心所欲,指像吕底亚人——古各斯的祖先所拥有的那样的权力。据说他是一位牧羊人,在当时吕底亚的统治者手下当差。有一天暴风雨之后,接着又地震,在他放羊的地方地壳裂开了,下有一道深渊。他虽然惊住了,但还是走了下去。故事是这样说的。他在那里看到许多新奇的玩意,最特别的是一匹空心的铜马,马身上还有小窗户。他偷瞧一眼,只见里面一具尸首,个头比一般人大,除了手上戴着一只金戒指,身上啥也没有。他把金戒指取下来就出来了。”

这段小故事写的简直瑰丽奇异,天灾异象之下,在好奇的驱使下走到一道深渊之下。空心的铜马,马身上有窗户,让人惊奇。他偷眼一瞧,只见里面一具尸首。直接来点恐怖死亡气氛。尸首的个头比一般人大,浑身啥也没有,只有一个金戒指。还有发现财宝的兴奋。但从这个小故事设计来看,柏拉图就有童话故事文学家的天赋。

格接下来描述这个牧羊人每月一次开一次会,把羊群的情况报告给国王。突然在开会的时候无聊,把玩戒指,他转动戒指,突然把戒指面上的宝石朝向自己,然后周围的人突然看不到自己了,自己隐身了。 他把转动戒指,把宝石一面转过去不对着自己,周围的人又看到自己了。他拥有了隐身戒指。这把隐身戒指意味着,持有它就具有做坏事而不被发觉的能力。接下来格对他转变叙述的非常有趣。

格:“他有了这个把握,就想方法谋到一个职位,当上了国王的使臣。到了国王身边,他就勾引了王后,跟她同谋,杀掉了国王,夺取了王位。”

这个普通卑微的牧羊人,一旦拥有了隐身戒指,第一时间就是利用隐身戒指给自己谋利,即使是伤害他人的前提下。谋取了贴近国王的职位,勾引王后,跟她同谋,杀了国王,夺取王位。格塑造的牧羊人,没有对他进行任何道德预设,没说他是正义的人,也没说他是不正义的人,只说他是一个牧羊人,这正是格的用意,意图说明每一个普通人都是如此。假如他没有同理心,只有逐利之心,那牧羊人毫无疑问的去做坏事。假如他具有同理之心,也有逐利之心,但同理之心无法主导他的内心,他是否会做坏事?假如他具有同理之心,也有逐利之心,同理之心主导他的内心,他是否会做坏事?

格:“照这样来看,假如有两只这样的戒指,正义的人,和不正义的人各戴一只。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想象,没有一个人能坚定不移,继续做正义的事,也没有一个人能克制住不拿别人财物。如果他能在市场里不用害怕,要什么就随便拿什么,能随意穿门越户,能随意调戏妇女,能随意杀人劫狱,总之像全能的神一样,随心所欲的行动的话,到时候两个人的行为就会一摸一样。因此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有力的证据,证明没有人把正义当成是自己的好事,心甘情愿去实行,做正义的事是勉强的。在任何场合下,一个人只要能更干坏事,他总会去干的。”

当然格在上面论述是人没有同理之心,人没有外部约束必然干坏事。

虽然人同时有同理之心和逐利避害之心,不过扪心自问,咱们每个人都能做到同理心之心主导内心,逐利避害之心弃而不顾吗?

面对如此隐身戒指,能确定一定不会去谋利做坏事吗?

其实大部分的人都同时具备这二心,但无法做到同理心主导内心。面对现实和自己人脆弱的内心吧,不要自我欺骗了。所以首先要做的限制让任何人获得隐身戒指,让一切都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运行才是重要。其次对“强者”教育非常具有必要,如果实在无法避免,一旦“强者”其持有了类似隐身戒指的权力,必须保持其同理心主导内心。

格:“大家一目了然,从不正义那里比从正义那里能获得更多利益。每个相信这点的人,却能振振有词,说出一大套道理来。如果谁有了权而不为非作歹,不夺人钱财,那他就被人当成天下第一傻瓜,虽然当着他的面人家还是称赞他——人们因为怕吃亏,老是这么互相欺骗着。这一点暂且说到这里。”

格接下来阐述的一段更有趣,他认为每个人都只有逐利避害之心,但是还为正义辩护的动机是防止他人害自己。这里面有个现实例子,即使世界上最坏的坏人教育孩子,也是要教育孩子——“长大了做个好人”。既然是坏人,当然不认可做个好人,但为什么说出和自己内心矛盾的话。因为孩子长大了要负责对父母的赡养,一旦自己的孩子不是好人,可能无法更好的赡养父母,甚至伤害自己的父母,父母的直接利益会受损。所以在这里父母教育孩子是一种出于利益考量的自我保护。如果大部分人一样同时兼具二心,但同理之心无法主导内心,会存在这种现象。一面内心认同不正义的好,但是一面口头上宣传正义的好。比如一种非常坏的一种学说——外儒内法。内心认同法家,认为人人逐利,自己也是如此,但是却要宣传儒家,嘴上强调“发乎本心”。真正有勇气的人敢于直面人性的整体,敢于直视人兼具同理心与逐利心的真正现实困境。首先承认人兼具二心,同时内心不断审视自己的同理心,对自己暗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对外限制作恶的规则,使人们的逐利之心不能做坏事。

格引入现实的声音,不跟苏格拉底玩抽象的逻辑概念。柏拉图和苏格拉底敢于引入如此犀利真实的质疑,这也是本书的伟大之处,敢于直面真实的现实世界,并且予以毫不避讳的阐述总结,然后才予以讨论和辩驳,而不是逃避无视,需要非凡的勇气。